利息、紅利、租金、贍養費、退職金及其他一年或不及一年之定期給付債權,其各期給付請求權,因五年間不行使而消滅。
42. 甲積欠乙房租3個月達6萬元,依實務見解,租金給付及遲延利息請求權消滅時效..-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