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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題
49. 甲夫未徵得乙妻同意,由丙收養甲並獲得法院認可,則該收養之效力為何?
(A)得撤銷
(B)無效
(C)不成立
(D)效力未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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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度: 困難
1F
Robert Tang 幼兒園下 (2017/08/30)

第1076條(被收養者配偶之同意)


  夫妻之一方被收養時,應得他方之同意。但他方不能為意思表示或生死不明已逾三年者,不在此限。 


第1079條之5(收養之撤銷及其行使期間)*


  收養子女,違反第一千零七十四條之規定者,收養者之配偶得請求法院撤銷之。但自知悉其事實之日起,已逾六個月,或自法院認可之日起已逾一年者,不得請求撤銷。 
  收養子女,違反一千零七十六或第一千零七十六條之二第二項之規定者,被收養者之配偶或法定代理人得請求法院撤銷之。但自知悉其事實之日起,已逾六個月,或自法院認可之日起已逾一年者,不得請求撤銷。 
  依前二項之規定,經法院判決撤銷收養者,準用第一千零八十二條及第一千零八十三條之規定。

49. 甲夫未徵得乙妻同意,由丙收養甲並獲得法院認可,則該收養之效力為何? (A..-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