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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考◆法學知識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11 人民以公民投票方式,議決國家重要事項,依司法院釋字第645號解釋,其憲法上法源基礎為何?
(A)憲法第7條平等權
(B)憲法第17條人民有創制、複決之權
(C)憲法第18條人民有應考試服公職之權
(D)憲法第22條一般行為自由與第23條比例原則


答案:B
難度: 非常簡單
最佳解!
Tiff 大二下 (2020/10/18)
釋字第645號解釋(截取部分)憲法第二條規定:「中華民國之主權屬於國民全體。」依憲法本文之設計,我國憲政體制係採代議民主,其後雖歷經多次修憲,惟憲法第五十三條規定行政院為國家最高行政機關,第六十二條、第六十三條規定,立法院為國家最高立法機關,由人民選舉之立法委員組織之,代表人民行使立法權;立法院有議決法律案、預算案、戒嚴案、大赦案、宣戰案、媾和案、條約案及國家其他重要事項之權。又中華民國八十六年七月二十一日修正公布之憲法增修條文第三條第二項亦維持行政院對立法院負責之精神,是代議民主之政治結構.....觀看完整全文,請先登入
2F
張懷安 大三上 (2020/11/28)

釋字第645號解釋理由書第2段:「憲法第十七條另規定:『人民有選舉、罷免、創制及複決之權。』第一百三十六條復規定:『創制、複決兩權之行使,以法律定之。』足見憲法亦明定人民得經由創制、複決權之行使,參與國家意志之形成。在不改變我國憲政體制係採代議民主之前提下,立法機關依上開規定之意旨,制定公民投票法,提供人民對重大政策等直接表達意見之管道,以協助人民行使創制、複決權,與憲法自屬無違。」


參考資料:

1. 釋字第645號解釋(https://cons.judicial.gov.tw/jcc/zh-tw/jep03/show?expno=645

11 人民以公民投票方式,議決國家重要事項,依司法院釋字第645號解釋,其憲法上..-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