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前三預立: 行政院於會計年度開始三個月前,應將下年度預算案提出於立法院。(憲§59)
行後四監決:行政院於會計年度結束後四個月內,應提出決算於監察院。(憲§60)
審三立:審計長應於行政院提出決算後三個月內,依法完成其審核,並提出審核報告於立法院。(憲§105)
前三立後世堅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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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我國憲法規定,行政院於會計年度開始幾個月前,應將下年度預算案提出於立法院?..-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