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訴訟法第27條 定法院之管轄,以起訴時為準。
行政訴訟法第17條 定行政法院之管轄以起訴時為準。
行政跟民事都是起訴時~~
14 某行政機關為行政訴訟之被告,起訴時其公務所在地在臺北市,上訴時變更為新北市..-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