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訴訟法與刑事訴訟法大意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8 關於文書證據方法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A)私文書他造不爭執其真正,舉證人仍應證其真正
(B)第三人違背文書提出義務,法院得認依該文書證明之事實為真實
(C)私文書經公證人認證者,推定其為真正
(D)當事人於訴訟程序中曾經引用之文書,不負提出之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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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smine 高三上 (2017/07/07)
(A) 第357條 私文書應由舉證人證其真正。但他造於其真正無爭執者,不在此限。(C) 第358條 I 私文書經本人或其代理人簽名、蓋章或按指印或有法院或公證人之認證者,推定為真正。(D) 第344條 下列各款文書,當事人有提出之義務:一、該當事人於訴訟程序中曾經引用者。二、他造依法律規定,得.....看完整詳解
7F
snoopy75smb 研二下 (2019/06/24)

(A)私文書他造不爭執其真正,舉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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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F
免費享解 大三上 (2022/07/22)

速解:私文書可以代理人簽名或經公正推定為真


第三人無正當理由不從提出文書之命者,法院得以裁定處新台幣三萬元以下罰鍰;於必要時,並得以裁定命為強制處分。
前項強制處分之執行,準用強制執行法關於物之交付請求權執行之規定。
第一項裁定,得為抗告;處罰鍰之裁定,抗告中應停止執行
9F
Morris 高一上 (2022/12/20)

(A)X
民訴 第357條
文書應由舉證人證其真正。他造於其真正無爭執者,不在此限。

(B)X
民訴 第345條
I 當事人無正當理由不從提出文書之命者,法院得審酌情形他造關於該文書之主張依該文書應證之事實為真實

民訴 第349條
I 第三人無正當理由不從提出文書之命者,法院得以裁定處新台幣三萬元以下罰鍰;於必要時,並得以裁定命為強制處分。

(C)O
民訴 第358條
I 私文書經本人或其代理人簽名、蓋章或按指印或有法院或公證人之認證者,推定為真正。

(D)X
民訴 第344條
I 下列各款文書,當事人有提出之義務
該當事人訴訟程序中曾經引用
二 他造依法律規定,得請求交付或閱覽者。
三 為他造之利益而作者。
四 商業帳簿。
五 就與本件訴訟有關之事項所作者。

8 關於文書證據方法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A)私文書他造不爭執其真正,舉證人..-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