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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科目-法律常識、洗錢防制法、銀行業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注意事項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60.下列何種情形不屬於法院得為停止強制執行程序之原因?
(A)有回復原狀之聲請
(B)發票人主張本票係偽造而提起訴訟者
(C)提起異議之訴
(D)對於假扣押裁定提起抗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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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度: 困難
1F
高三上 (2023/08/27)
第 18 條
1 強制執行程序開始後,除法律另有規定外,不停止執行。
2 有回復原狀之聲請,或提起再審或異議之訴,或對於和解為繼續審判之請求,或提起宣
告調解無效之訴、撤銷調解之訴,或對於許可強制執行之裁定提起抗告時,法院因必要
情形或依聲請定相當並確實之擔保,得為停止強制執行之裁定。

60.下列何種情形不屬於法院得為停止強制執行程序之原因? (A)有回復原狀之聲..-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