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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題
36 關於公寓大廈營運與管理維護的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A)住戶共同事務應興革事項之決議,為管理委員會的職務之一
(B)受僱於公寓大廈管理維護公司之管理服務人員,不得同時受聘於 2 家以上之管理維護公司
(C)利害關係人請求閱覽或影印規約,管理委員於必要時得拒絕之,並應召集區分所有權人會議臨時會議
(D)公寓大廈之住戶非該專有部分之區分所有權人者,除區分所有權人會議之決議或規約另有規定外,不 得被選任、推選為管理委員、主任委員或管理負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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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度: 簡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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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angjiekai 小二上 (2017/11/08)
A.是"建議"不是"決議"C"不"得拒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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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F
migi (2018/10/26)

A 事項之建議

C 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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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F
duckbel 小三下 (2022/11/01)
第 36 條 管理委員會之職務如下: 一、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事項之執行。(A) 二、共有及共用部分之清潔、維護、修繕及一般改良。 三、公寓大廈及其周圍之安全及環境維護事項。 四、住戶共同事務應興革事項之建議。 五、住戶違規情事之制止及相關資料之提供。 六、住戶違反第六條第一項規定之協調。 七、收益、公共基金及其他經費之收支、保管及運用。 八、規約、會議紀錄、使用執照謄本、竣工圖說、水電、消防、機械設施、管線圖說、會計憑證、會計帳簿、財務報表、公共安全檢查及消防安全設備檢修之申報文件、印鑑及有關文件之保管。 九、管理服務人之委任、僱傭及監督。 十、會計報告、結算報告及其他管理事項之提出及公告。 十一、共用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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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關於公寓大廈營運與管理維護的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A)住戶共同事務應興..-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