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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題
依金融資產證券化條例規定,持有本金持分總數至少多少以上之受益人,為受益人之共同利益事項,得以書面記明提議事項及理由,請求有召集權之人召集受益人會議?
(A)百分之一
(B)百分之二
(C)百分之三
(D)百分之五


答案:登入後觀看
難度: 簡單
1F
徐瑞霙 國二上 (2011/05/16)
金融資產證券化條例規定,持有本金持分總數至少多少以上之受益人
為受益人之共同利益事項,得以書面記明提議事項及理由,請求有召集權之人召集受益人會議? 
(1)百分之一 
(2)百分之二 
(3)百分之三 ---> P420 
(4)百分之五

依金融資產證券化條例規定,持有本金持分總數至少多少以上之受益人,為受益人之共同利..-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