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信託業法 第 30 條 共同信託基金受益證券應為記名式。
信託業法第 33 條
非信託業不得辦理不特定多數人委託經理第十六條之信託業務。但其他法n律另有規定者,不在此限。
有關信託業務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A)共同信託基金受益證券可為記名式或無記名式..-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