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查無此計畫
(C)
一、依據 教育部(以下簡稱本部)為推動教育優先區計畫(以下簡稱本計畫) ,特訂定本要點。二、目的(一)有效解決地區性教育問題。(二)平衡城鄉教育差距。(三)照顧文化資源不足地區及相對弱勢族群學生。(四)實現「教育機會均等」與「社會正義原則」之精神。
(D)校園安全跟補救無關
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補救教學實施方案
中華民國 100 年 10 月 27 日臺國(二)字第 1000193000 號函
中華民國 103 年 1 月 24 日臺教國署國字第 1030004427 號函
配合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推動,鞏固學生基本學力,102 年度起,整合「教育優先區計畫-學習輔導」及「攜手計畫-課後扶助」為「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辦理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補救教學作業要點」,作為國中小補救教學之單一補助要點,將原教育優先區之學習輔導項目併至本作業要點。
04.為確保十二年國教品質,教育部整併了下列哪些計畫對學習低成就學生進行補救教學..-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