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業辦理外匯業務作業規範
九、經許可辦理新臺幣特定金錢信託投資外幣有價證券業務之指定銀行,
應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該信託資金之委託人以下列為限:
1.本國自然人、領有臺灣地區相關居留證、外僑居留證或外交部
核發相關身分證件之外國自然人及大陸地區人民。
2.本國法人、經我國政府認許或依我國公司法及有限合夥法辦理
分公司及分支機構登記之外國法人。
銀行辦理新臺幣特定金錢信託投資國外有價證券業務,有關委託人之資格,下列何者正確?..-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