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2 條
汽車行駛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除於規定之停車處外,
不得在路肩及路肩 外、中央分隔帶、隧道內或交流道停車。
但遇有濃霧、濃煙、強風、大雨 等特殊狀況嚴重影響行車安全時,得在路肩暫停,並
應顯示危險警告燈, 視線清晰時,應即恢復行駛。
69.依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規定,汽車行駛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遇特殊狀..-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