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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題
42.依汽車燃料使用費徵收及分配辦法規定,已辦理報停、報廢、繳銷、註銷、吊銷牌照之車輛經查獲違規使用道 路者,除依法處罰外,經徵機關應填發汽車燃料使用費繳納通知書送達車輛所有人,車輛所有人並應以自用車費額 補繳自報停、報廢、繳銷、註銷、吊銷牌照之日起至最後一次違規日止之汽車燃料使用費,但補繳期間最長以多少 時間為限?
(A)三年
(B)四年
(C)五年
(D)六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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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度: 簡單
1F
Grace Huang 大一上 (2018/04/18)

名  稱:汽車燃料使用費徵收及分配辦法

修正日期:民國 110 年 07 月 15 日

第 6 條 

汽車所有人申請牌照,辦理過戶或其他異動者,其繳納汽車燃料使用費之規定如下:

一、申請牌照者,自登記之日起徵。

二、申請過戶者,應先將當季(年)費額及欠費繳清。

三、申請換(補)發牌照或變更登記者,應繳清其當季(年)以前之欠費。

四、因故停駛者,應辦妥報停手續,並將欠繳費額繳清至申辦報停前一日止,如已繳足當季(年)費額者,其溢繳部分,可按日計算退費;復駛時,自復駛登記日起徵。

五、車輛失竊、報廢、繳銷、註銷牌照或受吊銷牌照處分者,應將欠繳費額繳清至車輛失竊、申辦登記、逕行註銷前一日止,如已繳足當季(年)費額者,其溢繳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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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依汽車燃料使用費徵收及分配辦法規定,已辦理報停、報廢、繳銷、註銷、吊銷牌照..-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