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 390 號解釋,法律之核心內容包括法律之構成要件與法律..-阿摩線上測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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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F 莊帥 大二上 (2020/04/01)
釋字第390號(民國84年11月10日) 爭點: 工廠設立登記規則對工廠處以停工或歇業處分之規定,是否違憲? 解釋文: 對於人民設立工廠而有違反行政法上義務之行為,予以停工或勒令歇業之處分,涉及人民權利之限制,依憲法第二十三條及中央法規標準法第五條第二款規定,應以法律定之;若法律授權以命令為補充規定者,授權之目的、內容及範圍,應具體明確,始得據以發布命令。工廠設立登記規則第十九條第一項規定: 「工廠不依照本規則之規定申請設立登記,或不依照核定登記事項經營,或違反其他工廠法令者,得由省 (市) 建設廳 (局) 予以局部或全部停工或勒令歇業之處分」,涉及人民權利之限制,欠缺法律授權之依據,與前述意旨不符,應自本解釋公布之日起,至遲於屆滿一年時失其效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