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 如能經常開放教室內遊戲角或學習區約 40 分鐘或 1 個小時,幼兒才比較可..-阿摩線上測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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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F Circle 國二上 (2024/04/11)
1.功能遊戲:出生至兩歲期間,為孩童最早出現的遊戲方式,簡單重複的肌肉活動,無目的的重複操弄,藉此獲得快樂,例如:跑、跳、反覆抓握物體和操弄玩具,來滿足其感官的刺激。
2.建構遊戲:約兩歲起,開始有目的的遊戲與使用玩具,操弄或建造物體,或有目的的將遊戲材料組織為成品,例如:積木、黏土、畫畫、堆沙等等。 3.戲劇遊戲:約二歲到七歲,藉由假裝進行想像遊戲、模仿角色的遊戲,或關於行動和情境的偽裝,例如:扮家家酒、木棍騎馬、餵玩偶吃飯等等。 4.規則遊戲:七歲以上,孩童邏輯性及組織性越來越強,開始訂定遊戲規則,並且互相遵守的遊戲方式,例如:123木頭人、躲貓貓、下棋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