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甄◆身心障礙組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6. 教育部(2012)修正之《特殊教育法施行細則》,規定「具 情緒與行為問題學生」需擬定下列何種服務內容?
(A)行為功能介入方案
(B)行為介入方案
(C)功能介入方案
(D)功能介入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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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 國三下 (2017/05/23)
《特殊教育法施行細則》102.07.12 ★ 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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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F
Arizachu 高一上 (2018/03/16)

法規名稱:特殊教育法施行細則

修正日期:民國 102 07 12

9

本法第二十八條所稱個別化教育計畫,指運用團隊合作方式,針對身心障
礙學生個別特性所訂定之特殊教育及相關服務計畫;其內容包括下列事項

一、學生能力現況、家庭狀況及需求評估。
二、學生所需特殊教育、相關服務及支持策略。
三、學年與學期教育目標、達成學期教育目標之評量方式、日期及標準。
四、具情緒與行為問題學生所需之行為功能介入方案及行政支援。
五、學生之轉銜輔導及服務內容。
前項第五款所定轉銜輔導及服務,包括升學輔導、生活、就業、心理輔導
、福利服務及其他相關專業服務等項目。
參與訂定個別化教育計畫之人員,應包括學校行政人員、特殊教育及相關
教師、學生家長;必要時,得邀請相關專業人員及學生本人參與,學生家
長亦得邀請相關人員陪同。

*出處:法務部 全國法規資料庫

3F
登峰奪冠 大三上 (2021/01/04)

特殊教育法施行細則(109.7.17)第9條

本法第二十八條所稱個別化教育計畫,指運用團隊合作方式,針對身心障

礙學生個別特性所訂定之特殊教育及相關服務計畫;其內容包括下列事項

一、學生能力現況、家庭狀況及需求評估。

二、學生所需特殊教育、相關服務及支持策略。

三、學年與學期教育目標、達成學期教育目標之評量方式、日期及標準。

四、具情緒與行為問題學生所需之行為功能介入方案及行政支援

五、學生之轉銜輔導及服務內容。

前項第五款所定轉銜輔導及服務,包括升學輔導、生活、就業、心理輔導

、福利服務及其他相關專業服務等項目。

參與訂定個別化教育計畫之人員應包括學校行政人員、特殊教育與相關

教師,並應邀請學生家長及學生本人參與;必要時,得邀請相關專業人員

參與,學生家長亦得邀請相關人員陪同。

參考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

6. 教育部(2012)修正之《特殊教育法施行細則》,規定「具 情緒與行為問題..-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