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年國教 特殊教育課程實施規範
基本理念:一、落實融合教育:以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做為特殊教育及藝術才能班學生設計課程之首要考量,不再採取以障礙類別或安置型態分開設計課程。
二、因應學生需求:設計符合特殊教育及藝術才能班學生需求之補救性、功能性或充實性課程,以落實能力本位、學校本位及社區本位課程之實施。
三、善用課程調整:重視課程與教材的鬆綁,因應特殊教育及藝術才能班學生之需求,調整學習節數/學分數配置比例,並以簡化、減量、分解、替代、重整、加深、加廣、濃 縮等方式彈性調整課程之領域目標、核心素養與學習重點(含學習表現與學習內容), 以規劃及調整課程。
四、結合個別化教育計畫/個別輔導計畫:強化身心障礙...
四、結合個別化教育計畫/個別輔導計畫:強化身心障礙學生之個別化教育計畫與資賦優異 學生之個別輔導計畫的功能,將課程與個別化教育計畫或個別輔導計畫密切結合,以 充分發揮個別化教育計畫或個別輔導計畫在行政與教學規劃與執行督導之功能。
https://www.naer.edu.tw/ezfiles/0/1000/img/67/165337593.pdf
原本題目:23. 下列何者不是特殊教育新課綱的基本理念? (A)因應融合教育需與普通教育接軌 (B)設計符合身心障礙學生需求之補救或功能性課程 (C)重視課程與教材的鬆綁 (D)強化身心障礙學生個別輔導計畫的功能 2 .修改成為23. 下列何者不是特殊教育新課綱的基本理念? (A)因應融合教育需與普通教育接軌 (B)設計符合身心障礙學生需求之補救或功能性課程 (C)重視課程與教材的鬆綁 (D)強化身心障礙學生個別輔導計畫的功能
23. 下列何者不是特殊教育新課綱的基本理念? (A)因應融合教育需與普通教育接..-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