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依「行政執行法」第二章規定,有關本章之執行不徵收執行費。但因強制執行所支出..-阿摩線上測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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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F 小明 小五上 (2020/11/16)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A0030056&flno=30 行政執行法施行細則 第 30 條 拍賣、鑑價、估價、查詢、登報、保管及其他因強制執行所支出之必要費用,移送機關應 (先) 代為預納, (再) 並依本法 (行政執行法) 第25條但書規定向義務人取償。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A0030023&flno=25 行政執行法 第 25 條 (第 2 章 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之強制執行) 有關本章之執行,不徵收執行費。但因強制執行所支出之必要費用,由義務人負擔之。 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的必要費用,移送機關應先預納,再向義務人取償。 代履行費用... 查看完整內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