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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等/五等/佐級◆法學大意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36 甲未經乙、丙之同意,擅自挖起乙的鐵樹,種植在丙的土地上,鐵樹屬於何人所有?
(A)甲
(B)乙
(C)丙
(D)乙、丙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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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度: 簡單
最佳解!
李薇萱 高三上 (2011/11/10)
民法第811條 (不動產之附合)動產因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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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F
Summerbaby Ha 大一上 (2019/01/20)
這老師是懶得出題吧
13F
電力滿滿(111電僱已上岸 大四下 (2021/03/23)

物的重要成分與非重要成分
1.意義:重要成分,指各部分互相結合,非經毀損或變更其性質,不能分離時,則各該部分均屬重要成分,民法第811條所稱動產因附合而為不動產的「重要成分」,即指此而言。如房屋的棟梁、土地的石牆、樓房平台之上加蓋無獨立出入通路的小屋,或在他人土地種植竹木、果樹。非重要成分,凡不屬於重要成分者均是,如房屋的百葉窗、腳踏車的警鈴、汽車的輪胎。
2.區分實益:「重要」成分,不得單獨為權利的客體。至於非重要成分,則得單獨為權利客體,不必與合成物同一法律上命運。

14F
火神的眼屎 大二上 (2022/03/21)

就算所有權變成丙的,但這題乙是不是可以主張侵權行為,請求損害賠償?

36 甲未經乙、丙之同意,擅自挖起乙的鐵樹,種植在丙的土地上,鐵樹屬於何人所有..-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