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9.( ) 對身心障礙學生升學高級中等學校的轉銜輔導與服務內容,以下敘述何者正..-阿摩線上測驗
2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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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F R.t. Huang 大一上 (2020/03/11)
1F的(D)有錯誤喔! | |
4F Saljen應屆雙榜_感謝 高二下 (2022/04/07)
學生升學高級中等學校或特殊教育學校高職部之轉銜,學生原就讀學校應依第四條規定於畢業前一學期召開轉銜會議,邀請家長及相關人員參加,依會議決議內容至通報網填寫轉銜服務資料,並於安置或錄取確定後二星期內填寫安置(錄取)學校,完成通報。
高級中等學校及特殊教育學校高職部應於學生報到後二星期內至通報網接收轉銜服務資料,應於開學後一個月內,召開訂定個別化教育計畫會議,邀請學校相關人員及家長參加,並視需要邀請學生原就讀學校相關人員參加。
第 10 條
前條身心障礙學生個別化教育計畫,學校應於新生及轉學生入學後一個月內訂定;其餘在學學生之個別化教育計畫,應於開學前訂定。
前項計畫,每學期應至少檢討一次。
也就是說~~IEP都是要在開學前完成,但是IEP會議只需要在開學後一個月內開就好,不先寫好IEP怎麼跟家長談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