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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等/五等/佐級◆行政學大意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32 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3條規定:行政院院長之產生方式為:
(A)由總統提名經監察院同意後任命之
(B)由總統提名經立法院同意後任命之
(C)由總統提名經國民大會同意後任命之
(D)由總統任命之


答案:登入後觀看
難度: 非常簡單
最佳解!
Muse (2015/12/23)
完整說法:憲法條文:第五十五條 第一項  行政院院長由總統提名,經立法院同意任命之。 憲.....看完整詳解
2F
張懷安 大三上 (2021/01/21)

《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3條第1項:「行政院院長由總統任命之。行政院院長辭職或出缺時,在總統未任命行政院院長前,由行政院副院長暫行代理。憲法第五十五條之規定,停止適用。」


參考資料:

1. 《中華民國憲法》,民國 36 年 01 月 01 日。(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A0000001

2. 《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民國 94 年 06 月 10 日。(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A0000002

32 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3條規定:行政院院長之產生方式為: (A)由總統提名經..-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