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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等/五等/佐級◆法學大意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12 下列關於地上權之敘述,何者為正確?
(A)僅得依設定而取得,不得因時效而取得
(B)僅得依設定而取得,不得因法定事由發生而取得
(C)當事人定有期間者,視為租賃
(D)除另有約定或習慣外,地上權人得將其權利讓與他人


答案:D
難度: 簡單
最佳解!
Yan 大三下 (2011/12/29)
A.地上權可時效取得,取得條件為公然、和平、佔有20年B.地上權可經由法定事由取得,例如法院拍賣土地時.....觀看完整全文,請先登入
14F
小佑子-繼續準備司特四等 高二上 (2017/08/29)

民法835條:

地上權定有期限,而有支付地租之約定者,地上權人得支付未到期之三年分地租後,拋棄其權利。 
  地上權未定有期限,而有支付地租之約定者,地上權人拋棄權利時,應於一年前通知土地所有人,或支付未到期之一年分地租。 

15F
snoopy75smb 研二下 (2021/11/14)
(A)僅得依設定而取得,不得因時效而取得(X;「得」因時效而取得)
(B)僅得依設定而取得,不得因法定事由發生而取得(X;「得」因法定事由發生而取得)
(C)當事人定有期間者,視為租賃(X;地上權為物權,與租賃契約之債權不同。原則上地上權的權益較租賃契約多)
(D)除另有約定或習慣外,地上權人得將其權利讓與他人(O)
民法 第 769 條 (不動產之一般取得時效)
以所有之意思,二十年間和平、公然、繼續占有他人未登記之不動產者,得請求登記為所有人。

民法 第 770 條 (不動產之特別取得時效)
以所有之意思,十年間和平、公然、繼續占有他人未登記之不動產,而其占有之始為善意並無過失者,得請求登記為所有人。
民法 第 772 條 (所有權以外財產權取得時效之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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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F
萬晉宏 大四上 (2023/05/28)
(A) 僅得依設定而取得,不得因時效而取得→依民法§772規定,所有權以外之物權,準用時效取得之規定,即使不動產已經登記,亦得因時效取得

(B) 僅得依設定而取得,不得因法定事由發生而取得→依民法§772規定,所有權以外之物權,準用時效取得之規定,即使不動產已經登記,亦得因時效取得

(C) 當事人定有期間者,視為租賃→地上權為物權,租賃為債權,兩者為不同的權利概念

(D)除另有約定或習慣外,地上權人得將其權利讓與他人→依民法§765規定,所有人,於法令限制之範圍內,得自由使用、收益、處分其所有物,並排除他人之干涉。

12 下列關於地上權之敘述,何者為正確? (A)僅得依設定而取得,不得因時效而..-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