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調解而成立之離婚,應經過法院調解或和解成立者,婚姻關係消滅,始生離婚之效力
公所的調解委員會實務上不受理離婚調解。
法院所做成調解而成立之離婚,與訴訟上和解有同樣效力,是形成判決,直接產生離婚效力,不需要再向戶政事務所登記
15 因調解而成立之離婚,應經過何種程序,始生離婚之效力? (A)應向戶政機關..-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