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 甲將乙寄託的樹苗種植於丙之土地上,附合成為土地之一部分,依民法規定該樹苗所..-阿摩線上測驗
最佳解! | ||
3F
|
4F
|
5F FINA 高三上 (2016/04/02)
第 796 條 土地所有人建築房屋非因故意或重大過失逾越地界者,鄰地所有人如知其越界而不即提出異議,不得請求移去或變更其房屋。但土地所有人對於鄰地因此所受之損害,應支付償金。 前項情形,鄰地所有人得請求土地所有人,以相當之價額購買越界部分之土地及因此形成之畸零地,其價額由當事人協議定之;不能協議者,得請求法院以判決定之。
第 796-1 條 土地所有人建築房屋逾越地界,鄰地所有人請求移去或變更時,法院得斟酌公共利益及當事人利益,免為全部或一部之移去或變更。但土地所有人故意逾越地界者,不適用之。 前條第一項但書及第二項規定,於前項情形準用之。
獨/無法可管?土地被他人蓋屋 地主寫信檢舉但官不理 http://www.setn.com/News.aspx?NewsID=7213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