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依兵役法規定,我國兵力的來源(於2009年)主要是採用何種制度?(A)徵兵..-阿摩線上測驗
14F Tiffany Fu 大三下 (2022/05/08)
現在已經111年了答案是不是要改啊 2018年1月1日起,中華民國募兵制被確認,非志願役而達到役齡的常備役男性則改服4個月軍事訓練役(訓期改前5週新兵基本訓,後11週初級至中級專長訓,無須下部隊,仍會抽籤分配至外島受訓)。 2018年12月19日起,正式進入「募徵併行」時代,未來1993年次以前出生、尚未服役的役男,全面轉服1年的替代役。 |
15F lys36.wordpre 研一上 (2023/02/14)
中華民國111年12月29日 國防部 公告 國資人力字第1110346212號 內政部 公告 台內役字第1111007180號
主旨: 有關回復徵集服常備兵現役之時間及年次事宜,並自即日生效。
依據: 一、兵役法第34條第4項。 二、行政院111年12月28日院臺防字第1110198612號函。
公告事項: 一、中華民國94年1月1日以後出生之役男,自113年1月1日起回復徵集服常備兵現役,為期1年。 二、中華民國83年1月1日至93年12月31日期間出生之役男,未經徵集或補行徵集服役者,徵集接受常備兵役軍事訓練,為期4個月。 三、中華民國82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之役男,未經徵集或補行徵集服役者,依兵役法第25條第3項規定,應服替代役,為期1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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