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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等/五等/佐級◆法學大意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17.下列何種犯罪型態,經2005年之刑法修正後,迄今仍然存在?
(A)常業犯
(B)連續犯
(C)牽連犯
(D)想像競合犯


答案:登入後觀看
難度: 簡單
最佳解!
賴文菁 國三上 (2012/07/28)
想像競合(Idealkonkurrenz)德國刑法上又稱犯罪單數(Tateinheit),即一行為數罪,是指行為人.....觀看完整全文,請先登入
3F
Shi-Fan Lin 高一上 (2013/11/11)
連續犯不存在了?
4F
jessamineliu 高二上 (2014/05/16)

根據

台灣台東地方法院檢察署 焦點法律新聞


【刑法修正系列】1-連續犯廢除 (95.08.30)


【案例事實】

王小明是個二十幾歲的年輕小伙子,但卻終日遊手好閒,不務正業。一日,常在一起廝混的李大華告訴王小明有個輕鬆賺錢的好方法,要王小明帶著破壞剪跟他走就是了。等他們到了一條偏僻的鄉間小路,李大華才說是要剪電纜線拿去賣錢,王小明心想:這樣賺錢真是太容易了,便和李大華兩人迅速剪下電纜線,再載去資源回收場變賣。王小明、李大華二人食髓知味,後來又陸陸續續以同樣手法,一起去竊取了好幾次電纜線,但卻在第10次行竊時失風被捕。


【法律解析】

1.        王小明、李大華所犯,為刑法第321條第1項第3款之加重竊盜既遂罪及同條第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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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F
喵言喵語 大二上 (2017/06/16)

想像競合犯。其數個犯罪,須出於一個行為之所為,始能成立。例如,侵入他人之住宅行竊財物,倘將侵入住宅與行竊合成一個行為,則應成立侵入住宅罪與竊盜罪之想像競合犯

17.下列何種犯罪型態,經2005年之刑法修正後,迄今仍然存在? (A)常業犯..-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