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知不應受理而受理
33 關於刑法第 128 條越權受理訴訟罪?
C)本罪之行為主體包含一般公務員 早期實務見解表示行政官越權受理亦包括在本罪公務員內。(A)本罪所謂之訴訟事件,包含行政訴訟(B)本罪之主觀要件限於行為人明知之情形(d)明知不應受理已受理。 不受理就沒事 就懶惰
(n,公務員明知依法並無徵收稅捐之根據,為支應公務執行需要,巧立名目而向營業廠商徵收稅款之行為,應成立違法徵收罪
3.關於刑法第 128 條越權受理訴訟罪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本罪所謂之..-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