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題後續還是有不當得利的情形,請大家不要誤解法條.
加工後價值10萬,怎論斷?
很難判斷...但法條是寫"顯愈",大概是一定要超過的意思,所以剛好十萬的話,應該還是乙的才對。
但民事並不是死的,我猜也有法官會判附加價值的利益歸甲,但需要賠償乙原本的檜木的錢。
24.甲擅自將乙所有價值五萬元之檜木,雕刻成價值六萬元之佛像,該佛像應屬於何人所..-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