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統公告】頁面上方功能列及下方資訊全面更換新版,舊用戶可再切回舊版。 前往查看

初等/五等/佐級◆法學大意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429. 甲申請建築執照條件不合,希望市府承辦人員乙通融未果,因而以電話向市長捏稱乙向他索取紅包。甲之行為,應如何處斷?
(A)刑法第 168 條之偽證罪
(B)刑法第 169 條第 1 項之誣告罪
(C)刑法第 171 條第 1 項之準誣告罪
(D)不成立犯罪


答案:登入後觀看
難度: 困難
最佳解!
Rosa 高三下 (2017/08/02)
1F說的很清楚~問題不是在甲非公務員或市...


(內容隱藏中)
查看隱藏文字
3F
張懷林 國三上 (2017/11/17)

既然甲無罪,那請問這題(D)為何是對的呢? 感謝!!

413. 下列關於貪污治罪條例之敘述,何者錯誤? 
(A)非公務員亦可能該當貪污治罪條例之犯罪 
(B)檢察官犯貪污治罪條例之罪均應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 
(C)對公務員不違背職務行為行賄亦為貪污治罪條例處罰 
(D)誣告他人犯貪污治罪條例之罪應依刑法規定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 


答案:B



4F
王顗溱 高二下 (2017/12/02)

告訴人申告之犯罪事實雖然經過檢察官為不起訴處分,或法院為無罪判決,但告訴人若無明知虛偽事實而為誣告之故意,僅因出於誤認或懷疑,或因證據不足而不能證明犯罪事實,則並不當然會成立刑法第一百六十九條第一項之誣告罪。

5F
duke_tea8 高三下 (2018/04/15)

依最高法院判例及判決之意見所示:「刑法上誣告罪之成立,須告訴人所申告內容,完全出於憑空捏造成或虛構要件要件,若所告尚非全然無因,祇因缺乏積極證明,致被誣告人不受追訴處罰,或告訴人誤有此事實或以為有此嫌疑,尚難遽以誣告論罪。

429. 甲申請建築執照條件不合,希望市府承辦人員乙通融未果,因而以電話向市長捏..-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