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警察四等/鐵路員級◆行政法概要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36 公務人員之年終考績被評為乙等,應如何救濟?
(A)向服務機關之上級機關提起訴願,不服訴願決定,不得提起行政訴訟
(B)向服務機關提起申訴,不服申訴決定者,得向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提起再申訴,不得提起行政訴訟
(C)向服務機關之上級機關提起申訴,不服申訴函復,得向行政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D)屬內部管理事項,除向服務機關提起申訴外,無其他救濟管道
(E)以上皆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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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度: 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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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普考 高一下 (2013/07/13)
複審針對改變身份財產和行政處分  申.....看完整詳解
7F
b13179 (2020/03/29)

公務員考績丙等,可向保訓會提出復審」,不服可再提行政訴訟,茲參考如下:

     2015年8月25日最高行政法院召開庭長法官聯席會議,指出公務人員年終考績考列丙等,除最近1年不得辦理陞任外,未來3年亦不得參加「委任升薦任」或「薦任升簡任」的升官等訓練,對於公務人員晉敘陞遷等服公職的權利影響重大,基於憲法第16條有權利即有救濟的意旨,應無不許對之提起司法救濟之理。 

    保訓會也從善如流,除了考試院送請立法院審議的「公務人員考績法」修正草案,早已明定可按「公務人員保障法」提復審,10月7日委員會議也通過考績丙等事件改依復審程序審議,即起,公務人員若考績拿丙等,也能和拿丁等一樣向保訓會提請復審,若不服復審結果,可提行政訴

8F
史奴比 大四上 (2021/01/05)

★★★★★★★★★★7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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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F
林老師的音樂教室 大二下 (2021/04/11)

現在全部都可以復審跟行政訴訟拉

36 公務人員之年終考績被評為乙等,應如何救濟? (A)向服務機關之上級機關提起..-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