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8 行政院衛生署中央健康保險局與各醫事服務機構締結「全民健康保險特約醫事服務機..-阿摩線上測驗
2F 我愛阿摩,阿摩愛我 (2012/05/18)
參釋字第533號解釋: 中央健康保險局依其組織法規係國家機關,為執行其法定之職權,就辦理全民健康保險醫療服務有關事項,與各醫事服務機構締結全民健康保險特約醫事服務機構合約,約定由特約醫事服務機構提供被保險人醫療保健服務,以達促進國民健康、增進公共利益之行政目的,故此項合約具有行政契約之性質。 http://www.judicial.gov.tw/constitutionalcourt/p03_01.asp?expno=533 (完整解釋文) |
4F chung venessa 高二上 (2020/04/09)
釋字533: 憲法第十六條規定,人民之訴訟權應予保障,旨在確保人民於其權利受侵害時,得依法定程序提起訴訟以求救濟。中央健康保險局依其組織法規係國家機關,為執行其法定之職權,就辦理全民健康保險醫療服務有關事項,與各醫事服務機構締結全民健康保險特約醫事服務機構合約,約定由特約醫事服務機構提供被保險人醫療保健服務,以達促進國民健康、增進公共利益之行政目的,故此項合約具有行政契約之性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