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銀行於 96 年 3 月 12 日函復行政院金管會,同意開放外幣非投資型保險業 務,但下列事項應配合辦理: 1.確實要求業者對其涉及之匯率風險充分告知 2.不得涉及辦理外匯匯兌 3.不得以保費收入辦理外幣放款業務(保單質借除外) 4.開辦本項業務之相關統計資料,應請按月提供中央銀行參考
1-6中央銀行於96年3月12日函復金管會,原則同意開放外幣非投資型保險業務,下..-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