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 下列何者屬於非慣常性的政治參與方式?
(A)投票
(B)寫信給民意代表
(C)占據建築物抗爭
(D)連署請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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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69), B(62), C(3873), D(47), E(0) #185430

詳解 (共 7 筆)

#236522
政治參與的模式可以分為慣常性(conventional)與非慣常性的(unconventional)兩種。慣常性的政治參與包括兩大類,第一類是試圖影響政府人事的活動,亦即與選舉有關的活動,包括投票與競爭活動。
至於第二類慣常性的政治參與是試圖直接影響政府的決策與行動的活動,包括政治溝通、合作性活動、接觸政府官員或民意代表、以及公民投票。
除了上述這些慣常性的政治參與活動之外,還有一些非慣常性的政治參與活動,包括遊行、示威、抗議、抵制、暴動等等抗議性的活動,也逐漸成為公民參與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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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3467
非慣常性是指直接行動或非體制內的活動
簽署請願雖然不是很常出現,但它還是法律有明定的體制內活動,仍屬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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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42364

非慣常→不合習慣(如:奇裝異服)、造成他人不便非法但無傷害(指物理性傷害,流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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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3222
請問D選項,簽署請願不是也屬於非慣常的方式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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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9120
請問b&d各屬哪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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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6769
謝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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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6515
「非慣常性」是什麼意思?為何是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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