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 依國家安全法第 7 條之 1,意圖危害國家安全或社會安定而違反該法第 2 ..-阿摩線上測驗
2F 戀小薇 大二下 (2021/04/28)
意圖危害國家安全或社會安定,為大陸地區違反第二條之一第一款規定者 ,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五千萬元以上一億元以下罰金;為 大陸地區以外違反第二條之一第一款規定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 刑,得併科新臺幣三千萬元以下罰金。 違反第二條之一第二款規定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 臺幣一千萬元以下罰金。 違反第二條之一第三款規定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 臺幣三百萬元以下罰金。 第一項至第三項之未遂犯罰之。 因過失犯第二項之罪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臺幣三十萬元以 下罰金。 犯前五項之罪而自首者,得減輕或免除其刑;因而查獲其他正犯與共犯, 或防止國家安全或利益受到重大危害情事者... 查看完整內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