緊急救護辦法
第13條
#1 直轄市、縣(市)消防機關依據下列各款之規定,實施救護車輛及裝載物品之
消毒或去汙處理:
一、定期消毒:每月一次。
二、使用後之消毒:每次使用後。
三、去汙處理:每次運送受化學、輻射物質汙染之傷病患後。
#2 實施前項之定期消毒時,應將其情形記入消毒實施表。
消防法規中 只有 緊急醫療救護法 訓練演習是一年一次
消防法 災防法 爆竹煙火 公危法的訓練演習是半年一次
16 依緊急救護辦法之規定,下列何者錯誤? (A)為確保緊急救護品質,中央主..-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