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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警察四等/鐵路員級◆行政法概要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已刪除】16 公務人員不服考績乙等之評定,依法得提起:
(A)訴願
(B)行政訴訟
(C)國家賠償
(D)申訴


答案:D
難度: 非常簡單
最佳解!
Chia JU 高一上 (2012/11/20)
考績評定---->申訴.....觀★★★★★,...


(內容隱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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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F
Ray 高二下 (2018/11/29)

依據公務人員考績法第7條之規定,考績列乙等者,晉本俸一級,並給與半個月俸給總額之一次獎金;已達所敘職等本俸最高俸級或已敘年功俸級者,晉年功俸一級,並給與半個月俸給總額之一次獎金;已敘年功俸最高俸級者,給與一個半月俸給總額之一次獎金。

司法院釋字第266號解釋意旨:「依公務人員考績法所為之免職處分,因改變公務員身分關係,直接影響人民服公職之權利,依本院釋字第243號解釋,得許受處分之公務員提起行政訴訟。對於未改變公務員身分之其他考績結果有所不服,仍不許以行政訴訟請求救濟。惟公務人員基於已確定之考績結果依據法令規定為財產上之請求而遭拒絕者,影響人民之財產權,參酌本院釋字第187號及第201號解釋,尚非不得依法提起訴願或行政訴訟,行政法院48年判字第11號判例與上述意旨不符部分,應不再援用。」


考績列乙等的效果,並沒有改變公務員身分關係,僅是比考績列甲等者少拿一點獎金,故不得就此提起行政訴訟

7F
gimmy 高三上 (2019/05/03)

考績甲,乙-申訴再申訴

考績丙,丁-復審行政訴訟

8F
董豆花(109地特上岸) 大四下 (2020/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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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保訓會1091060302號函

將考績評等認定為行政處分

後續救濟採復審途徑

【已刪除】16 公務人員不服考績乙等之評定,依法得提起: (A)訴願 (B)行..-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