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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題
16 在中華民國有住所或居所之外國人,依其本國及中華民國法律同有受監護、輔助宣告之原因者, 得為監護、輔助宣告。監護、輔助宣告之效力依下列何法?
(A)依關係最切之法律
(B)其本國法
(C)依當事人意思定其應適用之法律
(D)中華民國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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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y衝衝虎 (三等上岸) 大三下 (2021/05/19)
涉外民事適用法第 12 條 凡在中華民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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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Lucas 高二上 (2020/08/20)

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 第 12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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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在中華民國有住所或居所之外國人,依其本國及中華民國法律同有受監護、輔助宣告..-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