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救助法第4條第2項原規定:前項所稱最低生活費,由中央、直轄市主管機關參照中央主計機關所公布當地區最近一年平均每人消費支出60%(取中位數)定之
16 我國社會救助法規定,最低生活費標準,係以最近一年平均每人消費支出百分之多少..-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