決算法 第 7 條
決算所列各項應收款、應付款、保留數準備,於其年度終了屆滿四年,而仍未能實現者,可免予編列。但依其他法律規定必須繼續收付而實現者,應於各該實現年度內,準用適當預算科目辦理之。
16 決算所列之何項,於其年度終了屆滿四年,而仍未能實現者,可免予編列? (..-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