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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職◆民法概要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16 關於合夥,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合夥之出資,得為財產權
(B)合夥之出資,得以信用代之
(C)合夥之出資,得以勞務代之
(D)各合夥人之出資,為各合夥人之分別共有財產


答案:登入後觀看
難度: 簡單
最佳解!
Allan Pan 大二上 (2017/10/27)
公同.....看完整詳解
1F
Gemini Chen 國一下 (2017/09/15)

(A)、(B)、(C):民法第6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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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F
小郵工 大四上 (2023/06/03)
稱合夥者,謂二人以上互約出資以經營共同事業之契約。
前項出資,得為金錢或其他財產權,或以勞務、信用或其他利益代之。
金錢以外之出資,應估定價額為其出資額。未經估定者,以他合夥人之平均出資額視為其出資額。
各合夥人之出資及其他合夥財產,為合夥人全體之公同共有
 

16 關於合夥,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合夥之出資,得為財產權 (B)合夥之..-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