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以下何者與台北市各級學校發生疑似食品中毒事件通報程序不符?
(A)事件發生後15分鐘內向教育局及衛生局完成電話通報
(B)12小時內以書面完成通報
(C) 24小時內完成校安通報網通報
(D)經護理師評估涉及傳染病,於72小時內依傳染病通報系統進行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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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77), B(66), C(38), D(484), E(0) #2973645
統計: A(77), B(66), C(38), D(484), E(0) #2973645
詳解 (共 4 筆)
#6496734
| 項目 | 時限 | 備註 |
|---|---|---|
| 校安通報網通報 | 2小時內 | 依教育部校安通報規定 |
| 衛生局書面通報 | 24小時內 | 向臺中市食品藥物安全處通報 |
| 事件發生後電話通報 | 立即(無明確15分鐘限制) | 迅速通知教育局及衛生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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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疑似食品中毒事件通報程序與其他城市(如台北市)略有不同,特別是校安通報網通報時限為2小時內,而非24小時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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