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大法官組成憲法法庭,依本法之規定審理下列案件:一、法規範憲法審查及裁判憲法審查案件。二、機關爭議案件。D三、總統、副總統彈劾案件。四、政黨違憲解散案件。C五、地方自治保障案件。B六、統一解釋法律及命令案件。
16.依《憲法訴訟法》第 1 條規定,下列何者不屬司法院大法官組成憲法法庭審理之..-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