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依據我國憲法增修條文之規定:總統得宣告解散立法院的前提為何?
(A)立法院否決行政院所提之預算案時
(B)立法院通過彈劾總統、副總統時
(C)立法院通過行政院院長之不信任案時
(D)立法院否決行政院所提之覆議案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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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23), B(205), C(7670), D(164), E(0) #159392
統計: A(23), B(205), C(7670), D(164), E(0) #159392
詳解 (共 4 筆)
#963033
總統於立法院通過對行政院院長之不信任案後十日內,經諮詢立法院院長後,得宣告解散立法院。但總統於戒嚴或緊急命令生效期間,不得解散立法院。立法院解散後,應於六十日內舉行立法委員選舉,並於選舉結果確認後十日內自行集會,其任期重新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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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72035
就是不信任才會叫立法院解散
弄到行政院院長,他不會放過立法院的,就會叫總統解散立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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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31856
解釋:
根據《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三條的規定,當立法院通過對行政院院長的不信任案時,總統可在以下兩種選擇中擇一:
- 接受行政院院長的辭職。
- 解散立法院,並於60日內重新舉行立法委員選舉。
這是一項政治上的權力平衡機制,用來協調行政院與立法院的衝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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