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依現行民法之規定,血親繼承人就遺產之繼承順序依序應為:
(A)父母、直系血親卑親屬、兄弟姊妹、祖父母
(B)父母、兄弟姊妹、直系血親卑親屬、祖父母
(C)直系血親卑親屬、父母、兄弟姊妹、祖父母
(D)直系血親卑親屬、兄弟姊妹、父母、祖父母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88), B(62), C(3756), D(116), E(0) #221528

詳解 (共 7 筆)

#666666
  遺產繼承人,除配偶外,依左列順序定之: 一、直系血親卑親屬。白話:子女、孫子女 二、父母。 三、兄弟姊妹。 四、祖父母。
17
0
#960742
To 2樓同學 民法第1139條 前條所定第一順序之繼承人,以親等近者為先。 因為以爺爺來說,子女比孫子女的親等近,所以以子女為優先
5
0
#739413
謝謝!所以是當子女不存在時,才會有孫子女發生代位繼承(仍是第一順位)。
3
0
#739168
to2樓同學: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條所定第一順序之繼承人,有於繼承開始前死亡或喪失繼承權者,由其直系血親卑親屬代位繼承其應繼分。(如果兒女比爺爺先住生,那爺爺往生後誰繼承呢)
3
0
#738427
請問有包括孫子女嗎?一直以為卑親屬是子女而已。
如此一來,當爺爺過世時,兒女、孫子孫女都可以繼承;但似乎沒聽過這種情形?
1
0
#2413604
請問去世那位,雖由子女繼承財產,但兄弟姐...
(共 41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0
1
#864368
爺爺掛了,老爸終於可以有一筆零用錢,花剩了孫子才有啊!
0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