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設立信託公司,其最低實收資本額為新臺幣二十億元,發起人及股東之出資以現金為限。
但依本條例規定僅辦理不動產投資信託業務之信託公司,其最低實收資本額為新臺幣十億元;
僅辦理不動產資產信託業務者,其最低實收資本額為新臺幣三億元;
僅辦理不動產投資信託及不動產資產信託業務者,其最低實收資本額為新臺幣十億元。
16.僅辦理不動產投資信託業務之信託公司,其最低實收資本額目前規定為新臺幣幾億元..-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