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 下列何者,主要是指規定權利、義務、責任、效果及其範圍的法律?
(A)程序法
(B)實體法
(C)特別法
(D)普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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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68), B(578), C(7), D(75), E(0) #875435
統計: A(68), B(578), C(7), D(75), E(0) #875435
詳解 (共 1 筆)
#1123025
(A)程序法:規範實現權利義務相關程序事項之法則,是指實體法以外,法院或是行政機關如何進行各種司法程序或行政程序的實證法。
(B)實體法:規範實體權利義務關係之內容。
(B)實體法:規範實體權利義務關係之內容。
例如:民法與民事訴訟法即為實體法與程序法之關係。
(C)特別法:指限於適用特定人、事、時、地之法,例如:公司法。
(D)普通法:指是用一般人、事、時、地之法,例如:民法。
(D)普通法:指是用一般人、事、時、地之法,例如:民法。
就同一事項如有二以上法律並為規定,且其規定並不相同時,應優先是用特別法的規定,即「特別法優於普通法」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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