噪音超過九十分貝之工作場所,應標示並公告噪音危害之預防事項, 使勞工周知。
雇主對於勞工八小時日時量平均音壓級超過八十五分貝或暴露劑量超過百分之五十之工作場所,應採取下列聽力保護措施,作成執行紀錄並留存三年
16. 依「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之規定,噪音超過多少分貝之工作場所,應標示並公..-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