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 汽車駕駛人轉彎時,除禁止行人穿越路段外,不暫停讓行人優先通行者,處新臺幣__________罰鍰。
(A)300 元至 900 元
(B)900 元至 1,200 元
(C)1,200 元至 6,000 元
(D)3,600 元至 5,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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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3), B(38), C(414), D(41), E(0) #2312853

詳解 (共 3 筆)

#4287127
穿越 越12畫的等於120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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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21669
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行近行人穿越道,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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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66366
第 44 條
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六百元以上一千八百元以下罰鍰:
一、行近鐵路平交道,不將時速減至十五公里以下。
二、行近未設行車管制號誌之行人穿越道,不減速慢行。
三、行經設有彎道、坡路、狹路、狹橋或隧道標誌之路段或道路施工路段,不減速慢行。
四、行經設有學校、醫院標誌之路段,不減速慢行。
五、未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減速慢行。
六、行經泥濘或積水道路,不減速慢行,致污濕他人身體、衣物。
七、因雨、霧視線不清或道路上臨時發生障礙,不減速慢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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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行近行人穿越道或其他依法可供行人穿越之交岔路口,有行人穿越時,不暫停讓行人先行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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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者,處新臺幣一千二百元以上六千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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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行近行人穿越道或其他依法可供行人穿越之交岔路口,遇有攜帶白手杖或導盲犬之視覺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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障礙者時,不暫停讓視覺功能障礙者先行通過者,處新臺幣二千四百元以上七千二百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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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車駕駛人有前二項規定之情形,因而肇事致人受傷或死亡者,處新臺幣七千二百元以上三萬六千元以下罰鍰。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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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傷者,吊扣駕駛執照一年;致人重傷或死亡者吊銷其駕駛執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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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筆記 (共 1 筆)

私人筆記#4639142
未解鎖
第 48 條 汽車駕駛人轉彎或變換車道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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