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 特種工商業之從業人員關於業務上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之行為,對其營業負責人如何處罰?
(A)得併罰之
(B)得併罰其營業負責人,但以勒令歇業或停止營業為限
(C)得併罰其營業負責人,但以罰鍰或申誡為限
(D)得併罰其營業負責人,但不得罰以拘留或申誡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1662), B(506), C(329), D(79), E(0) #1802472

詳解 (共 5 筆)

#3049196

第18條(營業負責人之處罰)


  經營特種工商業者之代表、受雇人或其他從業人員關於業務上違反本法之行為,得併罰其營業負責人。 
  前項特種工商業,指與社會秩序或善良風俗有關之營業;其範圍,由內政部定之。

第18條之1(公司、有限合夥或商業勒令歇業之情形)


  公司、有限合夥或商業之負責人、代表人、受雇人或其他從業人員,因執行業務而犯刑法妨害風化罪妨害自由罪妨害秘密罪,或犯人口販運防制法通訊保障及監察法之罪,經判決有期徒刑以上之刑者,得處該公司、有限合夥或商業勒令歇業。 
  前項情形,其他法律已有勒令歇業規定者,從其規定。

47
0
#2833144
社會秩序維護法第 18 條n經營特種工商...
(共 98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13
1
#4880678

捅蜂蜜煎油飯

刑法妨害化罪、妨害自罪、妨害密罪,或犯人口運防制法、訊保障及察法之罪

10
0
#4571721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D0080067&flno=18

社會秩序維護法 第 18 條

(特種工商業負責人之併罰)

 

I. 經營特種工商業者之代表、受雇人或其他從業人員關於業務上違反本法行為得併罰其營業負責人

 

II. 前項特種工商業,指與社會秩序或善良風俗有關之營業;其範圍,由內政部定之。

 

 

 

https://www.rootlaw.com.tw/LawArticle.aspx?LawID=A040040111043900-0810626


法規名稱:特種工商業範圍表

 

時間:民國81年6月26日

 

 


┌─────┬───────────────────┬───┐ │種類 │範圍備考 │備考 │ ├─────┼───────────────────┼───┤ │爆竹煙火業│指製造、販賣爆竹煙火類物品之營業。 │ │ ├─────┼───────────────────┼───┤ │委託寄售及│指接受不特定人委託寄售物品或收售舊貨物│ │ │舊貨業 │之營業。 │ │ ├─────┼───────────────────┼───┤ │汽機車修配│指修配或保管汽、機車之營業。 │ │ │保管業 │ │ │ ├─────┼───────────────────┼───┤ │公共危險物│指製造、運輸、販賣、儲存、分裝公共危險│ │ │品及高壓氣│物品及高壓氣體之營業。 │ │ │體業 │ │ │ ├─────┼───────────────────┼───┤ │旅宿業 │指設有房間、寢具或提供場所供不特定人住│ │ │ │宿或休息之營業。如旅館、旅社、客棧、賓│ │ │ │館等。(不包括觀光旅館) │ │ ├─────┼───────────────────┼───┤ │理髮業 │指對不特定人提供理髮、洗髮、修面、理容│ │ │ │等服務之營業。如理髮店(廳)、觀光理髮│ │ │ │、美容院、視聽理容等。 │ │ ├─────┼───────────────────┼───┤ │當舖業 │指經營貨款於客戶,取得質權並收取利息之│ │ │ │營業。如當舖等。 │ │ ├─────┼───────────────────┼───┤ │沐浴業 │指設有冷、熱水池、洗滌、蒸烤等設備,供│ │ │ │不特定人沐浴之營業。如浴室、浴池、澡堂│ │ │ │、三溫暖等。 │ │ ├─────┼───────────────────┼───┤ │酒家業 │指提供場所,備有服務生陪侍,供應酒菜、│ │ │ │飲料物、飲食物之營業。 │ │ ├─────┼───────────────────┼───┤ │酒吧業 │指對不特定人提供酒類、飲料及僱用服務生│ │ │ │陪侍之營利事業。(不備菜飯) │ │ ├─────┼───────────────────┼───┤ │特種咖啡茶│指對不特定人供應飲料及僱用服務生陪侍之│ │ │室業 │營利事業。(不備茶飯) │ │ ├─────┼───────────────────┼───┤ │舞廳業 │指提供場所,備有舞伴,供不特定人跳舞之│ │ │ │營業。 │ │ ├─────┼───────────────────┼───┤ │舞場業 │指以營利為目的,提供場所,不僱用舞伴,│ │ │ │供不特定人跳舞之場所。 │ │ ├─────┼───────────────────┼───┤ │歌廳、戲劇│指經由廣播、電視、電影播映以外之音繳、│ │ │院業 │戲劇、舞蹈、雜藝等演技,公開供人作現場│ │ │ │視聽觀賞之營業。如戲劇院、歌廳等。 │ │ ├─────┼───────────────────┼───┤ │視聽歌唱業│指提供場所及伴唱視聽設備,供人唱歌之營│ │ │ │利事業。如KTV等。 │ │ ├─────┼───────────────────┼───┤ │隔間式錄影│指以營利為目的,提供隔間或視聽室,備置│ │ │節目帶播映│視聽機具,播映錄影節目,供不特定人觀賞│ │ │場業 │之場所。如MTV等。 │ │ ├─────┼───────────────────┼───┤ │電動玩具類│指經營電動玩具、小鋼珠(柏青哥)等供不│ │ │遊藝場業 │特定人遊樂之營業。(不包括球類、標射類│ │ │ │) │ │ ├─────┼───────────────────┼───┤ │按摩業 │指以輕擦、揉捏、指壓、叩打、震顫、曲手│ │ │ │、運動、壓迫及其他特殊手技為不特定人服│ │ │ │務之營業。 │ │ ├─────┼───────────────────┼───┤ │妓女戶 │指提供場所供登記許可之妓女接客者。 │ │ ├─────┼───────────────────┼───┤ │警械業 │指製造、運輸、販賣或陳列警械之營業。 │ │ ├─────┼───────────────────┴───┤ │附記 │本表所列各特種工商業,不論登記與否,依其所營業│ │ │務性質,凡符合各該營業種類與範圍者均屬之。 │ └─────┴───────────────────────┘

 

 

 

 

不是特種工商業

 

口訣:觀網保撞汽機車販徵鑰


觀光旅館

 

網咖

 

保全業

 

撞球業

 

汽機車販售業

 

徵信業

 

鑰匙業

 

不是特種工商業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D0080067&flno=18-1

社會秩序維護法 第 18-1 條

(公司、有限合夥或商業,「地方法院簡易庭」「得」裁定「勒令歇業」之情形)

 

 

I. 公司、有限合夥或商業之負責人、代表人、受雇人或其他從業人員,因執行業務而犯刑法妨害化罪、妨害自罪、妨害密罪,或犯人口運防制法、通訊保障及察法之罪,經判決有期徒刑以上之刑者,處該公司、有限合夥或商業勒令歇業

 

 

(宣告緩刑,也符合此條)

 

 

II. 前項情形,其他法律已有勒令歇業規定者,從其規定。

 

 

蜂蜜煎油飯

5
0
#6244874
注意:3種型態、4種人、5種罪 社會秩序...
(共 440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1
0

私人筆記 (共 2 筆)

私人筆記#4905270
未解鎖
經營特種工商業者之代表、受雇人或其他從業...
(共 52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4
0
私人筆記#5150438
未解鎖
?特種工商業必背行業&社維法18...
(共 229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0
0